锁金分校组织学习《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5月4日下午,锁金分校组织全体德育工作者认真学习了《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的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更深刻的理解《保护条例》,锁金分校全文印发了该条例给全体德育工作者。在前期自学的基础上,再集中进行了全体学习、全文解读。
《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分总则、一般保护、特殊保护、法律责任、附则5章67条。其中第25条至第30条对学校保护进行了详细要求。如“学校应当定期进行各种安全防范行为训练,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未经监护人同意,泄露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等。
经过学习,老师们均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同时根据《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提高锁金分校整体的德育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