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报告
南京市第十三中锁金分校责任督学 陆建源 程云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市区督导部门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关部署,大力深化中小有偿补课问题治理,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南京市十三中锁金分校责任督学陆建源与程云于2016年7月5日至7月15日组织开展了对该校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的专项集中督导工作。
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督导时间:2016年7月5日至7月15日。
二、督导依据:1、《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
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32号)
4、《教育督导条例》等相关文件。
三、督查内容
1.建立相关组织结构,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客观分析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积极整改落实。
2.我们对该校进行了多次的明察暗访。和学校领导层、学生、家长、教师进行了座谈和调查。
3.主要调查的内容有:
(1)我校有无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情况或成建制补课、统一要求学生到校自习(含学校组织的各种名义的考试)的情况。
(2)我校有无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的情况。有无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
(3)有无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的情况。
(4)我校有无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