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首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精神,加强教师研修社区、学习空间建设,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师﹝201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旨在创新教师培训形式、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搭建教学经验交流分享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丰富教师培训生成性课程资源,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教师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
二、参赛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本次竞赛,参赛人员的基本信息应已录入省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参赛人员可以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或江苏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be.jse.edu.cn/)进入“中小学教师微课比赛”栏目参赛。2014年3月30日起,可网上报名并上传作品,具体技术规范和操作步骤请参见网站的使用说明和帮助文档。
三、竞赛组织
成立南京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组委会,统筹、指导本次微课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电教馆,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
各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或电教中心确定1名本区竞赛活动的项目负责人,各直属学校也请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方便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请各区、直属学校于3月15日前填写“南京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息登记表”(附件三), 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85680344@qq.com。
四、竞赛管理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竞赛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在鼓励全体教师自由参赛的同时,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有关《课程标准》等进行系统设计、任务分解,形成当地的系统性学习资源。
2.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每件作品原则上署名1人,最多不超过2人。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所有参赛作品向教师免费开放。
4.竞赛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2014年5月8日后,市教育局将组织教师研修、教育技术研究方面的专家对各学校选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个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由市电教馆、市教研室、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合颁发证书。市级评审之后将选送50件优秀微课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的复赛,微课竞赛说明流程及评审规则详见附件。
未尽事项请与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凌嵘,联系电话:84763524。有关竞赛活动最新信息,请关注“南京教育信息网”(http://www.nj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