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2012]59

 

 

 

 


关于印发《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

有偿家教的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

经研究,现将《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抄报:江苏省教育厅

 

附: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