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评教评学制度

  • 发布时间:2019-10-25 17:36
  •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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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一线教师的课堂教学,课外辅导及作业批改情况,和班主任工作开展情况,学校每学年对全体教师进行一次评教评学活动,以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法,切实提高教学效率,其具体评价内容为:

1、言行举止文明,教师形象好;

2、尊重学生人格,师生关系融洽;

3、面向全体学生,不歧视“困难生”;

4、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好;

5、专业知识扎实,无科学性错误;

6、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

7、教学方式新颖,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8、备课认真充分,板书板画规范;

9、课堂表达明确,教学语言清晰、规范;

10、按时上下课,无缺旷课现象;

11、作业量适中,批改认真及时;

12、您对各任课老师的总体评价。

 

对班主任工作做如下测评:

1、教育观念新颖、得当;

2、思想教育、耐心细致;

3、管理严格,治班有方;

4、团结协作,关爱学生;

5、班风纯正,学风浓郁;

6、勤到班级,家校联系;

7、您对班主任的总体评价。

测评时间:

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后的班会课时间。

方法流程:

1、 初一、初二相应班级对调进行,初三年级由教务处工作人员进行测评;

2、 测评以涂卡的形式,时间为半个小时,由教务处汇总后交校长室,并将教师个人的评价结果以书信方式密封后交给任课教师。

评价结果:

1、 评教评学的结果(学生满意率)记入教师成长档案,但不作为绩效工资的评审依据;

2、 根据市职评要求,学生满意率达85%以上的教师方可参加职称评定;

3、 评价内容的正确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改进,力求评价贴合实际,可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