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培训与考核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市级培训机构: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推进“新教师高起点发展工程”,促进我市教师队伍水平的基本均衡;强化职初教师教育课程的实施,健全教师培训与考核机制,经研究,决定今年起对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5年以内(含5年)教龄职初教师开展专业基本素养培训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考核对象
1.凡5年(含5年)教龄以内的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由所在学校、区教育局根据通知要求,分层次有计划地组织校本培训、区域培训与考核。
2、2014年市教育局首先启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教师的专业素养考核,考核对象为2009年秋季入职且教龄满5年的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下一年以此类推并逐年覆盖其他学科。
二、培训内容、形式及要求
1、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培训内容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市教育局下发的《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初教育课程方案》、《职业适应期教师教育课程读本》及本通知确定的考核要求,围绕教师专业理念与师德素养、学生教育工作基本素养、学科教学工作基本素养三个方面。
2、培训形式采取校本实践研修、区域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学校要加强对职初教师实践性研修的指导,建立职初教师教学与管理双重导师指导制,建立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区域培训要关注职初教师校本研修质量,以工作坊和跨校研修等方式实现区域职初教师专业素质全面发展。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开展对5年教龄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考核,是对职初教师培训与个人专业发展的阶段性评价。职初教师专业素养考核内容,具体为以下两个方面:
1、档案袋记录的过程评价,以职初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积累的个人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呈现。(见附件一)
2、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包括:(1)纸笔考核,具体内容为专业理念与师德素养、学生教育等基本知识与能力;学科教学、教师反思与专业发展的基本知识与能力(见附件二)。(2)教学基本能力考核,依据“南京市课堂教学评价要求”,以汇报课形式呈现
考核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过程评价100分,由学校考核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200分,纸笔考核与汇报课各100分,由区教育局考核确认。
考核实施主体为职初教师所在学校及各区教育局。学校从新教师入职第一年起,应对职初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指导跟踪;每年对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的记录进行过程评价。区教育局每年11月中旬面向全区教龄满5年的职初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教师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学校,与学校过程考核结果一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市教育局每年年底根据各区提供的当年参加考核的教师名册和考核评价结果,按区学科教师参考数随机抽取10%的教师参加市级考核;同时每区每个学科可推荐2名优秀教师,参加市级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竞赛。市级考核与竞赛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公布。
3、2014年市级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时间为12月下旬。
四、工作要求
建立教师分段培养培训与考核评价制度,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创新型实践,也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区教师发展中心(进修学校)要结合本单位职初教师实际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落实职初教师培训课程的实施与管理,加强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效能评估,加快促进职初教师的岗位成长。市教育局将成立教师专业基本素养考核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同时成立考核专家委员会,对职初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进行专业支持与指导。
附件:1.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个人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
2.南京市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考核要求
3.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教学基本能力考核要求(英语)
附件一
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
1、一份专业成长5年规划书。每年一份具体实施计划及总结反思。
2、每年一份个人读书计划(书目),并附一份20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或读后感
3、每年一份班级或团队学生情况分析或一份班干部培养方案。
4、每年一份主题班会设计或班级(团队)活动设计或其它与学
生管理有关的记录。(文字、照片、录音、视频等均可)
5、每年收录一个教育学生的案例或故事。
6、每年精选一个学生的家访或与家长沟通记录与分析。(记录可附图片)
7、每学期的听课笔记或每年精选10节听课记录并有听课评价。
8、精选2节校内或校际间、区、市级公开课(可以是视频或光盘),提供教学设计书面稿和电子稿及课后反思(500字以上)。
9、收录一份个人独立命制的学科测试卷,并附实测后的质量分析。
10、精选5年内某一学期的手写教案一本。
11、一份参与教育科研方面的记录表。(体现参与课题研究过程、以及论文、案例、课题研究报告等方面的撰写、获奖情况)。
12.一份5年以来个人荣誉表(附上相关复印件)或其他能展示自我专业发展的相关材料。
13、导师指导与评价记录。
14.学校师德与教学考核记录(学校通过学生及家长、同年级或同学科教师群体对其职业行为满意度测评在85%以上视为合格。)
说明:1至7项要求职初教师每年完成,8至12项要求职初教师5年内完成。13、14项由学校负责完成。
附件二:
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要求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考核要求 |
分值 |
教育教学基本理论 |
职业规范与师德 |
理解和掌握和教师职业相关的要求、规则,并能够自觉遵守。 |
10 |
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与方法 |
能运用所学的教育教学理论辨析教育教学活动发生的典型现象。 |
10 | |
教育教学案例分析 |
教育案例分析 |
能够运用教育相关理论以及相关专业的知识去分析学生日常的表现。 |
10 |
教学案例分析 |
能够运用教学法的知识分析教学现象。 |
10 | |
学科教学与反思 |
学科知识与方法 |
掌握所教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 |
10 |
课标理解 |
熟悉所教学科各学段的“课程目标与内容”,理解并贯彻《课标》基本理念。 |
10 | |
教材理解 |
了解所教学科教材总体框架及单元的基本结构;理解编写体系,领会编写意图;理解不同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中的功能和特点及设计思路、教学的基本要求和策略。 |
10 | |
教案设计 |
能够撰写规范、清晰的教学方案。教学目标准确、具体、可行。过程清晰,能围绕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基础,确定教学重点,安排教学环节;能够设计符合学生学习需要的学科特点的活动;设计反映教学重点和思路的板书;练习、作业安排恰当;有符合学生学习需要的学科学习活动,能针对教学难点,设计具体的学法指导。 |
10 | |
教学反思 |
能针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反思,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
10 | |
教学基本能力 |
具有所教学科的教学设计、信息技术运用、教学组织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