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宁委联〔2016〕8号
关于开展寻访2016年度全市“最美中学生”、
“最美中职生”活动的通知
各团区委、市教育团工委,市各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学生会: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中学中职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寻访一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美中学生”和“最美中职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寻访对象
全市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寻访标准
1. 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某方面表现突出。
2.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5—2016年。
三、工作安排
1. 4月11日—6月5日,开展校、区级“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寻访活动。各有关单位应广泛发动所辖中学中职学校开展寻访活动。各区、市教育团工委须推荐6名候选人、市各直属中等专业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市级寻访活动(中学中职学生比例应基本为2:1),6月8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至团市委学少部,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以及各中学在开展寻访“最美中学生”活动中的相关照片、视频及文字新闻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2. 6月10日至6月20日,开展市级“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寻访活动。团市委、市学联在各区寻访活动的基础上运用现场评选和网络投票的形式推选市级“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现场评选权重为70%,网络投票为30%),同时在市级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寻访活动。
四、工作要求
1. 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寻访工作要做到形式活泼、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确保事迹真实,通过活动真正发现中学中职学生中的青少年典型。
2.各相关单位、各学校要注重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的典型事迹,营造发现“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氛围,在青少年中全面掀起学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的热潮。
联 系 人:孙琦杰
联系电话:83630975 83630973(传真)
电子邮箱:njxxhj@126.com
地 址: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512室
邮 编:210019
附件:1. 2016年度全市“最美中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2. 2016年度全市“最美中职生”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南京市委 南京市学生联合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