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文委(2017)01号
关于开展玄武区“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广大青少年提出的“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殷切希望,在广大未成年人中营造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中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7年度“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用榜样的力量点燃未成年人对真善美的向往,更好发挥美德少年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塑造美好心灵、养成良好习惯、提升道德素养,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努力成长为品德高尚、富有理想、文明有礼、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新一代玄武人。
二、组织领导
玄武区2017年度“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联合主办。为确保活动顺利圆满,区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领导由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各主办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推荐要求
1、基本条件:年龄6—17周岁(2000年6月30日—2011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全区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在校学生(包括户籍不在南京、但在玄武区学校就读满一年以上的未成年人)。
2、具体标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崇德向善、崇尚文明、明礼诚信、全面发展,得到所在学校师生和社区居民的普遍认可,且在以下三个方面或某个方面事迹突出:(1)在家庭是好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自强自立、常做家务、勤俭节约、生活朴素;(2)在学校是好学生:学习勤奋、创新发明、乐观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3)在社会是好公民:遵章守纪、文明谦让、保护环境、诚实正直、拾金不昧、充满爱心、乐于助人。
3、推荐要求:凡符合基本条件、在具体标准方面表现优异或在文明礼仪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少年,可参加推荐。
四、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
玄武区2017年底“美德少年”原则上评选30名,活动组委会综合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未成年人总人数、本单位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各学校可推荐1—2名,由区教育局扎口推荐。各相关单位可推荐1—2名。
第四届南京市“百名美德少年”推荐人选将从区“美德少年”中产生。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月上旬)。活动组委会印发《关于开展玄武区“美德少年”推选活动的通知》,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并公布玄武区“美德少年”评选标准和办法,正式启动推选工作。
2、推荐申报阶段(2月11日—2月20日)。各相关单位按照玄武区“美德少年”推荐要求和名额,面向全区适龄学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并于2月20日前向活动组委会报送候选人推荐表以及3张生活照片(大小为700kB至1MB之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推荐表应按照附表样式和要求认真完整填写,简要事迹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生动具体、条理清晰分明,字数在800字以内,推荐表一式5份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玄武区政府1222室,联系人:张志红 ,联系电话:83682408,电子邮箱:820768418@qq.com。
3、公示阶段(2月27日—3月5日)。活动组委会审核审定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拟定玄武区 “美德少年”人选,玄武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联系人:张志红,联系电话:83682408。
4、宣传推广阶段(3月5日—4月)。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结果等参考因素,3月上旬确定玄武区“美德少年”人选,印发表彰决定,号召全区未成年人向“美德少年”学习。同时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美德少年”推荐、评选、表彰、宣传等有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合力推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对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加强文明校园创建、深化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未成年人道德养成教育、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结合起来,周密部署、协同配合,确保活动顺利高效推进。区文明办要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牵头做好组织、申报等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校,积极参与“美德少年”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活动,认真推荐优秀少年;团委、妇联、关工委要结合部门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社区、学校、家庭,充分运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加评选活动,把评选过程转变为广大未成年人提升道德品质、做美德少年的自我教育过程。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主题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美德少年”作为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切实取得实在效果。
3、坚持标准,公正公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最大范围挖掘未成年人中美德典型。要严把推荐人选事迹关,确保真实可靠,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过硬、各方面反映好的未成年人推选出来,充分体现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际成果,生动展示我区当代未成年人的良好精神风貌。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综合运用本单位网络、校内广播等各类宣传工具,形象生动地宣传展示“美德少年”先进事迹和可贵品质,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提升活动影响力。
附件:《玄武区“美德少年”推荐表》
南京市玄武区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2017年2月8日
附件:
玄武区“美德少年”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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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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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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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 免冠近照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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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或入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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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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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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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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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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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 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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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辞 (100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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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800 字内) |
(可另附材料) | ||||||||
推荐 意见 |
所在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组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推荐表一式5份并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