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玄武区教育系统2014—2015学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4-17 10:32
  • 作者: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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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玄武区教育系统

2014—2015学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激发我区中小学广大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玄武区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区属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在岗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教育法规政策,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关爱班级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3.为人师表,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且不参与有偿家教及校外有偿培训,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班级建设和管理有特色,实绩显著。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和谐民主。能整合校内外教育力量,已形成良好的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所带班级或个人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5.注重学习,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接受过区级(含)以上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团支部)、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培训。具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研究能力,近五年有班主任工作经验或论文在区级(含)以上刊物或论文评比中发表、获奖。能够利用好班(队)会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近三年上过校级(含)以上班(队)会公开课。

  6.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一)教师申报。班主任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后向学校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二),并附与评选条件相对应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二)学校初评。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并加盖审核印章;对申报对象进行测评并向家长代表征询意见;查核申报人员有无评选条件。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且没有异议后,于430日前将推荐申报表一份,书面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并同时报电子稿、学校推荐优秀班主任汇总名单发至中教科邮箱:xwzjk202@163.com)

(三)区级评审。区教育局对申报材料、学校测评情况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对评审合格者完成汇总工作,报局长办公会审定,给予表彰。

四、名额分配

   (一)根据学校班级数、学生数和学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考虑,对学校德育工作成绩显著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增加表彰名额:

1.学校德育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省、市德育先进单位。

2.学校德育创新案例、个人德育论文等屡获上级奖励或表彰。

3.参与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大型

德育活动,有较好社会影响或受到上级部门表彰。

(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减少表彰名额:

1.对德育常规工作和市、区教育局布置的工作落实不够,不

积极参加市、区教育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2.在校学生中出现重大偶发事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负面影响。

五、评选要求

  (一)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班主任创新争优和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将申报评选过程作为学年度班主任校本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操作,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和信度,确保优秀班主任人选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各中小学校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和班主任工作制度,健全班主任工作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人人愿做班主任,个个争当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未尽事宜,请与局中教科联系,电话:84550112

 

    附件一:2014—2015学年度玄武区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14—2015学年度玄武区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玄武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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