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宁人社〔2015〕3号
关于统计上报获省级(含)以上综合性表彰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数据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市各部委办局组织(人事)处:
为摸清全市公务员表彰奖励工作底数,做好2015年度获得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数据管理和福利待遇安排服务工作,现对我市获省级(含)以上综合性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情况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二、统计范围
(一)各区、各市级机关系统(包括所属事业单位)获得省级(含)以上综合性表彰先进集体荣誉的单位;
(二)各区、各市级机关系统(包括所属事业单位)获得
省级(含)以上综合性表彰并享受市级(含)以上劳模待遇的个人。
三、工作要求
各区人社局、各市级机关组织(人事)处要认真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名单于1月底之前报市人社局,并附《获得省级(含)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的单位汇总表》(附件1)、《获得省级(含)以上先进工作者荣誉并享受市级(含)以上劳模待遇的人员汇总表》(附件2)以及获奖证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书面和电子版)。
联系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公务员考核奖惩处 项志峰
电话:68788211 68788278(传真)
电子邮箱:291619347@qq.com
附件:1.获得省级(含)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的单位汇总表
2.获得省级(含)以上先进工作者荣誉并享受市
级(含)以上劳模待遇的人员汇总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