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门口秩序管理的有关规定

  • 发布时间:2007-03-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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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门口秩序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各位同学进出校门要积极配合值勤老师、值勤学生的检查,应值勤人员、门房要求如实登记班级、姓名,不得虚报,如有查实,将给予严肃批评,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二、中午回家用餐的同学凭出门证出校,其余同学临时出校门向门房递课间出校申请表,坐公交车请往通道内走,依次顺通道上车;骑车的同学请上人行道。
三、出门证只可本人使用,不要转借他人,更不得在校门栏杆处互相传递借用,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批评,没收出门证,并将视情节轻得给予处分。
四、需坐马自达的同学,请在离校门外100m处上下车,以防马自达拥挤校门口造成堵塞,影响同学出行,影响交通安全。
五、晨间、晚间,门口小摊贩处的食品请大家不要购买,所卖卡片、画片、饰物、磁带的摊贩等无证件、无执照,质量与内容不能令人满意,请广大同学不要贪便宜,也不要围观。
六、每位学生的行为都将与班级的六文明星级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