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招生通告
根据区教育局《2016年玄武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招收一年级新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校为公办完全小学
报名时间:5月2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二、报名条件:
1.年龄:六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对因提供虚假材料致使不足年龄儿童入学的,登录学籍时一经查实,即予退学,后果由家长自己承担。
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2.户籍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3.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孩子及监护人(父母)户口簿、孩子父母身份证、有效住房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卡等原件,如持房屋产权证需同时出示土地使用证及契税发票原件,如持租赁证需同时出示最近一年交纳房租发票原件。
4.不需提供各种竞赛成绩、证书等材料。
三、本学校施教区范围:
成贤街45~117号(单)、56~114号(双);沙塘园;四牌楼(含61号新建酒店式公寓五层、六层);文昌桥;蓁巷;进香河路33号(不含时代华府即33-2);大石桥2~28号(双)、15号、17号;新安里9号;珠江路217号~397号(单)、198号~384号(双);进香河路10~16号(双)、22号;老虎桥;将军巷;双井巷;大纱帽巷;小纱帽巷;成贤街39号(成贤公寓)。
学校将依法规范做好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六不”要求:不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不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不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盖章)
2016年5月
符合政策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点
我区接收符合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相关要求的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政策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监护人,请于7月1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稳定工作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到以下指定报名点报名登记。
暂 住 范 围 |
报 名 点 |
地 址 |
新街口街道 |
洪武北路小学 |
北门桥1-16号 |
玄武门街道 |
中央路小学 |
中央路52 号 |
逸仙小学施教范围 |
逸仙小学 |
梅园新村大悲巷 |
锁金街道 |
科利华小学 |
龙蟠路151-2号 |
红山街道(不含月苑第一小学施教范围) |
红山小学 |
黑墨营96 号 |
月苑第一小学施教范围 |
月苑第一小学 |
月苑南路10 号 |
梅园街道(不含逸仙小学、海英小学施教范围) |
宇花小学 |
佛心桥36 号 |
孝陵卫街道(不含孝陵卫初级中学小学部施教范围)、 海英小学施教范围 |
海英小学 |
半山园20号 |
孝陵卫初级中学小学部施教范围 |
孝陵卫初级中学 (小学部) |
双拜巷133号 |
玄武湖街道 |
樱花小学东方城校区 |
玄武大道东方城拂晓园 |
备注:符合政策条件的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报名点报名登记后,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