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程序
南京市人事局 时间:
一、申请计划
拟公开招聘的单位(系统)向政府人事部门申请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计划要写明:单位性质、经费渠道、核定的编制数、实有人数、招聘岗位与数量等,并附公开招聘简章。
按“分级管理”要求,市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计划报市人事局批准;区、县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计划由区、县人事局批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二、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的单位(系统)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与数量、资格条件要求以及招聘时间、地点等信息等。
三、实施招聘
组织报名,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招聘结果。
四、办理进人手续
公开招聘的单位(系统)将招聘结果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后,办理进人与聘用相关手续。
注:特殊岗位所需紧缺人才,经批准,可实施招聘的简化程序。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江苏省事业单位进人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发2004〔32号〕)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