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正定级
2009年大专、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经过一年的见习,至2010年8月见习期满,学校要对其一年来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写出鉴定意见。
1、见习期起止时间为:
2、毕业生对见习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完成自我鉴定;
3、所在学校写考核鉴定意见。
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1、2007年大专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2009年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2007年研究生(含硕士学位)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送材料要求
1、(1)转正定级:本人填写《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一份,所在单位签署考核鉴定意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先网上报名,再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本人写小结、签字,单位写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除报呈报表外,初定人员还要附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学历为大专、研究生初定的教师,再附公共课及验过证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研究生初定另外还要附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2、学校将转正定级、初定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后,报《见习期考核鉴定报送一览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报审名册》各一份,并报excel电子表格到邮箱xwrsk@126.com。
3、报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