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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中从整体到局部,个别纠正的意义

  • 发布时间:2014-06-18 10:26
  • 作者:尹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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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乐实践活动中,每个人都在各具不同的个性的同时,又有着共同的共性,各人均为整体中不可不可缺少的环节,每一个环节均须密切配合、相互补充。彼此丰富、加强,但又各有其独特的特点和特定的分寸与功能,绝不可脱节、逾越或取代。可以说,音乐流动中的共性与个性是并存的,没有对共性的追求,就无所谓个性的发展。

而从事业余音乐教育的人必需根除这样的观点:“对业余者,不能要求过甚”,从而甚至在音准、节奏、音量、音色等一些最基本的音乐要素方面,存在着一种不应有的“宽宏大量”。对这些方面差错的容忍,就是对音乐生命的扼杀和对业余音乐学习者最大的贻误。在这些基本要素方面和原本性的音乐方面,对业余和专业学习者,不应当有什么不同,充其量仅在于要求做到的方式方法和进度快慢上有所不同而已。(《论音乐教育》廖乃雄)

所以说尊重学生差异,促进学生个性化的发展,不仅仅是“存异”,也“求同”的过程。但由于个别差异的存在,学生达到同一目标的过程是不一样的,在教学中除了给予多种方法进行教学外,还需要“停下来,等一等”。

如:关于音准的训练,本课分两步进行。在《包子剪子锤》一课的第一个游戏“走走与跳跳”,游戏设计以节奏活动为主,将歌唱融于节奏游戏之中。音高的表现首先以看着老师手势模唱的形式进行,用齐唱的形式,集体模唱。可以说,这是“齐步走”,可以用最经济的时间帮助学生建立初步的调性概念,学会歌曲的旋律,并对已学音高(r、m、s、l)进行巩固练习。

但即使经过了这样的练习,学生对这些音高的掌握仍存在明显的差异,仅仅是“齐步走”已不能发现与解决其中的问题。因此在本课的第二个游戏“音乐跷跷板”中,教师有意识地“停下来,等一等”,对音准、节奏的表现进行了个别指导。游戏设计为教师做为跷跷板的一头,以不同的节奏唱“m-l”构成的旋律短句,学生做为跷跷板的另一头,以同样的节奏唱“m-s”构成的旋律短句。在针对歌曲特点进行学唱的同时,巩固学生对m-l,m-s音高的感知和表现。这样的活动中,学生要模仿老师的节奏进行演唱,却又不能完全模仿,而是要将教师的“l”音变化为“s”音演唱,内在有一个音高比较的再表现的过程,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做为基本的音准、节奏要素的表现,这又是学生必需掌握的。在教学实施的过程中,教师除了和学生一起集体明确游戏的方法外,还有意识地走到学生面前,进行一对一的互动,针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和指导。对于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反复的示范和练习的机会。

    回顾现下的音乐课堂教学,在以班级授课为基本形式的环境中,学生独立开口演唱的机会并不多,这固然有人多、时少的客观条件的限制,也与教师为学生创设的条件与机会不够有关。仅有的一点机会,也都给善于表现的学生“抢”去了,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却鲜有机会展示。“因材施教”要让所有的“材”都出来亮亮相,才会发现他(她)的闪光点,才能给他(她)最需要的帮助。课堂应呼唤学生个个体的表现意识,提升个体的表现能力,因为音乐是个人、自我的艺术,哪怕是与其他人一起合作进行,也首先是自我意志、意识和意欲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