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本体”顾名思义即音乐自身。它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指向——可以泛指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文本(乐谱)或音乐作品的音响,可以使指构成音乐作品的基本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以及和声等,也可以是指构成音乐作品、形成某种音乐风格或表现特点的内在规律。而关注音乐本体容易走入的误区是在课堂中盲目的追求课堂“热烈气氛”,片面强调“学科综合”,把音乐课上成了地理课、历史课或是美术课;在音乐听赏过程中,仅从乐曲标题出发,将学生对音乐的感觉局限于场景描绘这样的浅层次;在音乐表现活动中,只满足于学生参与度,而不对其演唱、演奏的方法、音准、音色、速度、力度等提出相应的要求。这些“脱离音乐教音乐”的现象,其结果必然导致“音乐本体”的失落。
热爱地球妈妈是四年级下教唱歌曲,起初根据自己对这首歌曲的第一感觉,设计了配乐读词启发学生的语感。在深入学习后,学生们表现出的感受也让我获得了一些灵感——
师:听老师来演唱这首歌曲,从老师的歌曲中你感受到了哪些语气或情感?
老师有感情的范唱以启发学生感受温柔的、急切的、期盼的、深情的情感。学生通过诵读歌词,和接口唱谱,接口唱。就在一遍一遍反复循环的演唱中,渐渐的熟悉着旋律,体会着情感。课后我回顾这节课,这节课的整体感觉清新自然,没有什么花哨的环节,学生却能深入其中。由于音乐表达情感的非语义性,学生通过一系列的心理活动,把听到的声音转化为客观世界的形象和意境,并联系自身的生活经验和情感经历去进行想象和联想。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非常重要,罗曼罗兰说“要散布阳光在别人心里,先得自己心理有阳光”,那么音乐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应把情感的纽带首先抛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