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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润萍期初论文

  • 发布时间:2013-02-22 13:03
  • 作者:尹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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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看及听,启动全方面的音乐学习

 

摘要:音乐感知是多感知系统的认知活动,并不仅仅局限于听觉。视觉参与的音乐教学活动,通过手势、指挥、体态律动、游戏与表演等多种形式,使学生获得对音乐“全方位”的感受,充分体现音乐学科“实践性”的学科性质。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带领学生用音乐的方式学习音乐;训练良好的音乐思维;使音乐评价更加具象、全面和有效;从而激发个性化音乐感受,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

 

关键词:音乐课堂教学 视觉参与 联觉 动觉

 

音乐是一种在社会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听觉艺术形式,从符号学的角度说,音乐是一种抽象艺术;从心理学角度看,听觉与视觉在心理机制上有着共通之处,因此视觉与听觉常常相互影响,存在密切的联系。近代心理学认为,音乐感知是多感知系统协同的认知活动,并不仅仅局限于听觉。

有研究证明,人类的各种感觉对于信息的吸收率为:视觉83%、听觉11%、嗅觉3.5%、触觉1.5%、味觉1%。按上述研究,如果人们只运用听觉来学习音乐,那么在接受音乐信息或是学习音乐的时候,就只能较少地获得信息;而利用视觉形象则容易获得更多的信息。因此,在音乐教学中将视觉与听觉相结合,使身体的“动”激发音乐的“动”,音乐的“动”又调节身体的“动”,让学生的各种感官相互影响,让“通感”活动起来,将促进其身心的全面发展,提高音乐教学的效率。

因此,合理地利用多感知系统,在音乐教学中恰当地运用手势和指挥,设计游戏、体态律动等各种音乐活动,使学生获得“可视”的音乐感受。让节拍、音高、速度、力度、声部、情感等抽象的音乐要素成为可以看得见的体态表现,让音乐学习从单一的听、唱,成为调动全身感官的学习过程,充分利用联觉加强学生的自我艺术体验,是音乐教学研究中值得努力与尝试的方向。

 

一、视觉参与音乐学习活动的心理途径

“联觉”是“从一种感觉引起另一种感觉的心理活动。”是发生在感觉层次上的心理现象,它不需要语义联结关系为中介,并且是一种所有人身上都表现出来的普遍反应。因为联觉的作用,声波的振动不仅会给人产生听觉体验,也可能使人产生视觉想象、感情体验等非听觉性体验。就像高音会让人感觉“轻”、“亮”,低音则会有“重”、“暗”的感觉一样。

联觉是“人类心理活动的自然规律”,没有音乐经验的小学生也会有自然的联觉反应。因此,合理地利用联觉,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可以实现用视觉等多种感官获取音乐各基本要素的信息,通过视觉感受替代大量的语言感受,让学生的听觉得以解放,充分地去感受音乐,而不需在听辨语言信息上花费精力,得以最大限度地去感受音乐本身,从而实现用音乐的方式学习音乐。

音乐本身是抽象的、非语义性的,这决定了音乐不能直接描写现实世界中的具体形象,“被音乐表现的视觉对象仅仅是它的高度抽象化了的视觉特征”。这些视觉特征在联觉上与音乐的要素存在对应关系:“音高、强弱、节奏与速度、紧张度及时间变化率,可以与视觉感觉中开关的大、小,质量的轻、重,力量或能量的大、小,运动、变化程度的强、弱,运动、变化的节奏、速度等具有联觉上的对应关系”

当身体以动作的方式使听觉上的音高、强弱、长短等表现为高低、远近、延展等空间知觉时,音乐即可以视觉的方式感知。这是因为听觉关注时间、视觉关注空间,而动觉则两者兼有。这使得动觉成为联系听觉和视觉的感觉桥梁,即音乐可以通过动的形式为视觉所感受。教学中可以通过身体运动将对音乐的内心感受转化为可视的外在表达,内与外地对作品进行体验,从而最大限度地理解音乐、享受音乐,即实现视觉参与下的音乐教学。

音乐与视觉空间存在三个维度的关系:

音高的上下              纵向空间知觉的高低、深浅

音乐时间的长短          水平空间的延展

音乐的强弱              深度空间知觉的远近

  

二、在教学活动中,视觉效应的分析及对教学参与对象的意义。

1.在小学音乐课堂视觉参与学习的方式方法

l        手势与指挥

    手势唱名(柯尔文手势)是用不同的手势在不同的高度表示不同的音级。它作为教学初级阶段的“帮手”,可以直观地通过视觉帮助学生更好感知音级间的高低关系,并通过动作取向,促使发声与音高形象意识统一,从而更容易唱准;同时,由视觉引发的其他联觉还能协助进行多声部、内心听觉、旋律记忆、多向思维等多种智力与技能练习,从而提高效率。

    指挥是教师在音乐表现活动中以直观的视觉表现引导学习表现音乐的重要手段。老师的指挥动作除了可以提示音乐的速度、力度、节拍、音高等基本要素,还可以对音乐的紧张度给予视觉上的提示,是将自己主观体验转达给学生,并由学生表现出来的联觉反应过程。如指挥动作流畅、自然,则要求声音表现松弛、协和;反之,生硬、复杂的动作则给学生紧张的暗示,自然而然地会联系到用歌声表达相应的情绪。

l        体态律动

律动是以身体运动来感知和再现所听到的音乐,身体成为最重要的教学媒介。达尔克洛兹认为,音乐与身体运动之间存在着相对应的表现要素,如:

音高         手势在空间的方向和位置

音响强度     肌肉力度

音值         动作持续

休止         停顿

乐句         动作段落

……

    体态律动以身体运动为中介,全面调动身体感官学习音乐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刺激了视觉对音乐学习信息地摄取。通过体态律动,音乐学习得以“可视”的方式进行,可以全身心地去感受。

l        音乐游戏与情景表演

音乐游戏是教师结合音乐学习的内容,设计有趣的游戏活动,实现某种训练目的的教学活动。情景表演则是教师引导学生根据音乐作品的内容,设计一定的情景,用唱、奏、舞、演的形式进行表演,多用于有一定情节的音乐作品的表现。它们是以学生参与和表现为主的视觉参与的音乐教学活动。游戏和表演的过程是学生将音乐体验外化显示的过程。在游戏中,学生的所有感官都会被充分调动起来。教师可以从中“看”到他们对音乐的理解和表现,学生互相之间也可以通过视觉多元地、快速地交换信息,从而完成自我反馈、评价和校正的学习过程。

      

2.视觉参与对“教”与“学”的意义。

于教师而言:“人类的思维离不开语言,而音乐的思维却可以不需要语言,而所具有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却甚至超过语言。”视觉参与的音乐教学活动,将教师从大量的语言传授工作中解放出来,向学生传递信息与接收学生信息反馈的过程可以不再依赖语言,而是通过视觉活动的媒介,采用音乐的思维方式进行。因此也使得音乐课堂由教师的“教”的活动转变为学生“学”的活动成为可能,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

于学生而言:视觉参与的音乐学习活动能唤醒个性化音乐感受,实现自我反馈与自我校正的学习过程。在各类艺术活动中,音乐活动所表达的情感是最不清晰,因而是涵盖面最广的,可以表达许多小说、绘画、戏剧等用语言、形象、动作难以表达的情感。同时音乐活动中感受音乐的过程是以个性化的最不确定的方式进行的,因而可以出现非常丰富多样的结果。在传统的音乐教学活动体现音乐的艺术情感性,通常是以语言的交流的形式,个别学生表述自己的感受,最终统一在老师给予的答案上。可以说,这样的方式足够“尊重共性”,却不能“重视个性”,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能表达自己对音乐的情感体验。

而在视觉参与的音乐活动中,因为每个学生都是在同一时间内用身体动作表现出对音乐的感受,因此都可以在第一时间以可视的方式表达出自己的对音乐的体验。而对于反应比较慢的学生,也可以通过视觉直接从他人不同的表现中有所感悟,并与其听到的音响产生共鸣,从而达到丰富音乐体验的目的。所以说,视觉参与的音乐教学活动,对于激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音乐体验都能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操作实例与分析

1.视觉参与的音乐体验活动——柴可夫斯基《如歌的行板》主题欣赏。

该主题由四个乐句组成,稍慢的行板速度,如歌的旋律连贯优美,情绪伤感。教学中需关注音乐的速度、力度、乐句、情绪等要素。

l        操作方案:

首先告诉学生,行板就是如同行走般的速度。随即请部分学生在音乐中自由地行走,要求每句换一个方向,动作的的节拍和感觉要与音乐相吻合。其他同学在聆听音乐的同时,观察他人的动作表现,体会音乐的节拍、情绪及乐句的划分等直观感受。一遍结束后交换活动,这次进行行走活动的学生对其听、视的感受进行表达,同时刚才活动的学生则通过视觉的观察获取新的感受。教师对于活动过程的指导,不多言语,只在必要的时候用自己的体态对比提示学生动作与节拍、乐句吻合并运用适合的步态表现即可。

l        分析:

在活动中学生用视觉感受来自教师和其它同学动作形象的提示信息,而其听到的只有音乐。学生的注意力最大限度地集中到了对音乐的感知中来。活动呈现的是给观察者的,不仅有优美的音乐,还有同学在音乐中躇躇而行,思虑沉重的样子。这样的视觉感受无疑是对音乐情绪最好的诠释,给予学生获得正确音乐体验有效的帮助。活动中,音乐的节拍是可视的,即学生的脚步;乐句的划分是可视的,即行进的方向;音乐的情绪也是可视的,即行走的步态与集体的氛围。而所有这些均来自学生自己的感受、思考与表达,是他们对音乐直接感受得来的自然表现,就如奥尔夫在其音乐教育实践中提出的“原本的音乐”,是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亲自参与、即兴的表现。这种表现产生自纯粹的内心需要,即是从本能中诱发出来的,而非通过语言、图片等其它媒介获得,从而真正让“以音乐的方式学习音乐”得以实现。

 

二、视觉参与的音乐思维训练——注意提前能力与多声部听辨能力训练。

新课标指出:“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从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乐素养”,因此音乐教学应当重在学习感性思维方法而非理性思维方法。所谓“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是指对于教师而言,当由理性的高度出发,设计合适的音乐活动,将理性、抽象的音乐知识转化为感性、具象的形象表达,用可视的音乐活动训练学生的感性思维,从而丰富学生的音乐实践经验,提高音乐实践能力。

l  注意提前能力的“视觉参与”训练方案:

1)间歇模仿——教师拍两小节节奏,学生接着模仿,教师再换两小节节奏,如此连续下去,形成两小节一交替的间歇性节奏卡农。

这个活动非常简单,学生很容易做到,但需要其注意力十分集中才能进行。在音乐学习的初期,这样的训练对于学生来说是有趣而有效的。

2)连贯模仿——在间歇模仿的基础上,教师不间断地拍击节奏,动作每一小节换一个方向,以帮助学生区分。要求学生一边模仿教师前一个小节的节奏,一边听教师正在拍的节奏,并在下一个小节拍出来,师生间形成连续不间断的两声部节奏卡农。

这个活动旨在训练学生在表现某一小节节奏的同时,还要运用视觉注意老师的节奏,既下一个小节的节奏型。由于所用的节奏非常简单,训练的重点就自然而然地集中到对注意力提前量的训练中来。视觉的参与,让训练的指向性更明确,效果更好。

l多声部听辨能力的“视觉参与”训练方案:

1)单一声部转化听辨——用钢琴的不同音域或不同音高特点的打击乐器演奏,不时在两个声部之间进行转换。学生听到低声部时按节拍行走,听到高音声部时用手拍节奏。

2)双声部听辨——在能准确听辨高低音区的基础上,教师逐步呈现两个声部的音乐,学生同时用拍手、脚步表现两个声部不同的节奏(不宜复杂,通常为一个声部有固定节奏型,另一个声部为恒拍)。

该活动让学生将听觉的音高变化转化为可视的动作变化。通过循序渐进的训练,学生可以将两个声部的节奏关系形象地、可视地表现出来。这一转化的途径是学生听、动觉的联合,并同时以视觉的形式反馈、校正。

l      分析:

在音乐实践中,需要拥有多种音乐思维能力。如在演唱、演奏活动中,对乐谱、歌词的感知有一定的“提前量”,以保证音乐表现能连贯流畅地进行;在多声部音乐表现中,能注意到其它声部与自己声部的节奏、音高、力度的相对关系;在演唱中关注旋律走向,断连、力度的变化等,让歌声更具表现力,而不是让旋律简单地成为单个音的叠加……在传统的教学中,多用语言来“提示”、“要求”,如:“同学们,注意听对方声部!”“唱得再有感情一些。”等等,而怎样才能听清对方声部、要听什么;怎样才能唱得有感情,学生却不知道。这是因为任何能力的获得都必须通过具体的练习习得,而不是凭简单的“要求”就能得到的,音乐思维能力也不例外。而“视觉参与”的音乐教学活动让音乐思维能力训练更具体,更具指向性,不仅能训练有效的训练学生音乐技能,更有利于训练学生的音乐思维能力,且这样的思维能力是在感性的实践中习得的,而非理性的分析说教,较好地体现了音乐课程的“实践性”性质。

 

三、 视觉参与下的音乐评价方式——自评、他评、师评有机结合的高效评价方式。

由于音乐的感受是一种内化的感受,使教师对学生音乐学习的评价产生一定的困难。对于教师而言,“视觉参与”音乐活动将学生的内心感受充分地展示出来,让教师对每一个学生都有及时、准确的认识,摆脱主观臆想的评价方式。

而对于学生而言,视觉参与对于他们的学习中的自我调整也有着积极的作用。由于音乐联觉是最基本的音乐经验,而音乐联觉在学生音乐艺术活动过程中扮演着“扩音器”和“校正器”的重要角色。因此,调动学生多重感官,尤其是视觉参与音乐教学方式,在学习过程中将起到积极的自我评价作用。学生可以在活动中及时看到他人的对音乐的表现,并对照自己的感受,进行调整。如,学生听音乐与他人合作节拍游戏时,发现自己的动作与同伴不能很好地合作时,不需要老师提醒,会自然通过观察他人,再次聆听音乐,进行自我调整。这种评价与调整相对于教师的评价会更及时、有效。

由此可见,在视觉的参与下,教学活动中的自评、他评、师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得以在最短时间内得以实现,于无声处产生效果。所以说,在“视觉参与”音乐活动中的评价较单纯的语言评价,更具象、更全面、更有效。

 

 

视觉参与的音乐教学活动,究其根源是以学生为本、以音乐为本的教学活动。活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因具体情况而异的,但无论是何种方式,都是在对音乐的充分体验的基础上开展的,需要我们教师不断地尝试,将提高学生音乐素养的目标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 国家教育部

               《心理学大词典》,朱智贤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音乐与其表现的世界》,周海宏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蔡觉民,杨立梅(编著),上海教育出版社

               《音乐教学法》,廖乃雄,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论音乐教育》,廖乃雄,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