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与音乐相伴而生,音乐诞生之日就是音乐教育诞生之时。音乐教育不仅需要传承知识与技能,同时也需要追求教育功能的生发,这也是所有学科教育的特征。将音乐与教育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我们的音乐教育。
音乐教育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即:以音乐学科基础为教育门类,其主要目的是延续和发展音乐美术的知识与技能,以满足人类社会经济、精神和文化的需要,健全人格,形成人的基本音乐素质和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真正的音乐教育必须基于以上两个着力点(知识技能和教育)去观察、思考和行动。
音乐教育有两种取向:
一是音乐取向的音乐教育,即以教育为手段,延续和发展音乐知识与技能。这种取向的音乐教育一般都是通过专业院校培养专业人才而实现的。因此,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改善及成长是教育成效的主要观察点。
二是教育取向的音乐教育,即以音乐为基础(或手段),去获得教育的功效,引发学生身心发生种种良性的变化。这种取向的音乐教育一般都是通过在中小学实施基础音乐教育而实现的。因此,学习使学生的身心发生了哪些变化和发展是教育成效的主要观察点。如:思想道德的发展、情感与审美的发展、智力的发展、人格与心理的发展、个性与创造力的发展等等。当然,为培养专业人才和具有一定音乐素养的艺术欣赏者、消费者,也是这种教育取向的任务之一。
简单的说,这两种音乐教育取向一是以发展音乐技能为主要目的,小学课堂中最主要的音乐技能就是“唱”。另一种则以“唱”作为体验音乐的一种方式,培养音乐素质。那何为音乐素质呢?
我想这里存在一个定位的问题,我把孩子们定位成“被训练者”,而不是“体验快乐的学习者”。我有个同学的妹妹在美国读高中,我们在一块聊到音乐这个话题的时候,我们提到的意大利艺术歌曲、歌剧她都能说出原始来,有的名片段、主旋律还能够哼唱,虽然她不能够演唱的像歌唱家那么完美,但是她能够理解其中的剧情、从而表达出该有的情绪,在我唱的时候还能够提出我的发声位置等等这些声乐专业的问题。她并不是音乐专业的。但可以说她拥有一双会听音乐的耳朵和心灵。
“唱”是小学生最爱的教学形式,主要是因为只要是健全的人,几乎人人天生爱唱歌。特别是心情好的时候,便会自然哼起小调来。可是课堂上教唱的歌曲,课后又有多少人会唱?这是因为我们容易把歌唱的知识技能教学孤立起来,而学生无法得到歌唱的审美体验。其实唱歌也是熟能生巧的,而我平时的课上似乎总把一首歌曲过于分裂开来。在歌曲简单的时候就发愁,太简单了太容易唱了,我该讲些什么呢?于是生搬硬套的附加了好多东西在以一首歌曲为一节课的内容里。满满当当的课堂孩子们忙东忙西,是没忙出个什么来。教到稍微复杂一点的曲子心中便窃喜,这回终于有东西可说了。于是“这里是切分节奏,像是喊口号的感觉,我们来试试。”这样的片段就会占据课堂一半的时间。看似这也是从模仿,比喻,体验等各角度出发,但每次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这便是培养学生的音乐素质,不仅要正确的给孩子定位,也要提升我自身的教学基本理念。不要加入不相干的东西在我的课堂中,多给孩子们唱的机会,而那些与在歌唱之外的活动是否能够不被花精力花功夫呢,歌是自己唱会的而不是老师教会的,我想我要做的就是创造更多的机会让他们能够尽情的演唱。这样才有可能会使学生感觉和体验到歌唱的快乐和美。
这个问题在过去的一年教学中我似乎没有深入的思考过。如果按照这两个教育取向的性质来判断我这一年的教学思路,我想我还是偏向了第一种“以音乐取向”的音乐教育。简单的说,就是以“唱”为主。
对音乐进行审美离不开一双灵敏的耳朵。但不仅仅只是“听”音乐,就是欣赏了。欣赏包含着个人的主观色彩因素,会根据个人的情感经历、文化程度等因素给音乐作品加上感情色彩,在音乐中得以情感的满足或是精神的愉悦。其实,欣赏的过程也是一种能动的创造。这也是一种能力,是需要长久的培养才能够发展。
我想,在小学阶段感受和鉴赏音乐最好的途径是通过歌唱、表演、创作、音乐活动得以发展。自从我去年开工作,我就开始回忆我小学的事情。我对小学的音乐课堂记忆不是很深刻,但是我却对合唱队、铜管乐队、竖笛队的训练表演经历记忆很深刻!印象最深的是合唱队曾经唱过的歌曲。除了我个人喜爱的因素,我想最多的原因就是我参与其中了,并且参与的机会很多,表演的机会多,所以我印象深刻。其实当时还小,自己也不懂要培养音乐素质什么的。但是这些经历确确实实在我对音乐的理解方面有了一定影响。包括对我的性格和一些思维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影响。在后来初中高中因为学业的紧张,这样的活动虽然少了,但只要有艺术节,我必参加的。似乎我也被套上了“能歌善舞”的光环,有这样的事情老师总愿意找我。这也使我在这方面越来越有信心。
我觉得不论什么学科的学习都一样有了兴趣才有了动力,有了成果才有了信心,有了信心就会更加主动学习。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所以在我看来,一个人在小时候的经历是非常重要的,这也许会影响他一辈子。我想要做的就是在孩子们小小的心中,种下这颗希望的种子,并努力使它生更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