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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5月5日)——碘缺乏病影响几亿人健康

  • 发布时间:2006-04-26 09:50
  • 作者:张开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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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由卫生部完成的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碘盐监测结果显示:在全国7个省份尚未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情况下,部分已实现或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地区又出现严重反弹。有关专家指出,这种兆头令人担忧,应当尽快采取措施,否则近50年的努力将功亏一篑。

  我国缺碘地区人口达7亿

  碘是人体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一般而言,碘缺乏会引起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亚克汀病。此外,最主要的是影响胎儿和婴幼儿的脑发育,导致儿童智力和体格发育的迟滞或永久性障碍。据调查,缺碘地区人群智商比不缺碘地区人群智商平均低10~15个百分点。

  我国是碘缺乏病流行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卫生部疾病控制司专家说,我国生活在缺碘地区的人口达7亿多,轻度缺碘或碘营养不足已波及所有人群。据专家估计,在1017万个智力残疾患儿中,80%归因于碘缺乏,并且每年有600万新生儿出生在碘缺乏地区,如果不加防治,碘缺乏将对我国的人口素质产生严重影响。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人体缺碘?专家解释说,人体每日需要从食物中摄取150微克的碘,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在一些碘缺乏地区,碘在水和土壤中的含量非常少,所以生长的粮食和蔬菜的碘含量也很少,人们经常食用这种食物就会导致碘缺乏,严重的会患上碘缺乏病。而日常生活中最普遍、最有效的补碘方法就是食用碘盐。因为,碘盐的价格相对便宜,每天5克~6克碘盐中所含的碘就可以满足人们日常的生理需要。这一生活化的补碘措施到20世纪逐渐被人们接受,1994年国务院决定对食盐开始实行专营政策。2002年之前,我国进行的四次全国性碘盐监测结果显示,自1995年到2002年,从全国整体水平上看,人群碘营养状况趋于较为理想的水平,这一成绩受到了国际组织的高度赞誉。

一、碘缺乏病的防治原则

  1)全民补碘原则:病区的所有人,包括非甲肿的“正常人”,也是碘缺乏的受害者,表现为尿碘低,甲功异常,体能下降,因此无论是病人还是“正常人”都需 要补碘;

  2)长期补碘原则:碘不是短期行为,即使碘缺乏病消灭了,一旦再缺碘,还会发生碘缺乏病;

  3)每日微量补碘原则:体内储存碘的能力很有限,因此每天都需补微量碘,成人每天需100—150μg。如果补碘过多,多余的碘也都随尿排走。长期过高剂量的补碘(1000μg/天),有可能导致高碘性损害。

  二 碘盐的使用原则

  盐是任何人每天都必需的日用品。把碘加入食盐中能确保每人每天都能补充所必需的碘;由于盐业生产比较集中、加工过程简单、对人体安全,容易实现食盐加碘。许多国家经历近一个世纪的防治经验证明食盐加碘是最好的防治方法。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食盐加工工厂出厂盐碘浓度不得低于40mg/kg,销售部门不得低于30mg/kg,用户不得低于20 mg/kg。按每人每日食用5—15g(平均10g)盐,现按GB5461-2000《食用盐》标准I-含量为35±15mg/kg;每天可获得100—300μg(平均200μg)的碘,足以满足人体的生理需要量。即使是不缺碘的人,按目前我国人群碘营养状况及摄碘量来看,每天摄入200μg碘也是安全的。

  碘盐中所用合碘化合物有两种:碘化钾(KI)和碘酸钾(KI03),后者较前者具有不易挥发、在高温潮湿环境中化学性质稳定的特点,我国从1989年起改用碘酸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