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发布;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为了更好推行《监察法》,2018年5月24日上午,在南京金陵高职校报告厅,“学习宣传《监察法》动员暨宣讲大会”隆重召开。
参加本次学习会的有:秦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晓卫,区纪委审理室主任陈肖俊,区纪委宣室主任李晓英;光华路街道全体机关干部、街道14个社区工作人员、街道各类协管员;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部分教职员工;光华路派出所部分干警;金盾押运公司部分员工;石门坎社区卫生院部分医务人员等单位300多人。
光华路街道工委书记陈亚林进行了宣讲大会总动员,他指出开展《监察法》专题学习活动,目的是深刻理解监察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在全街道范围内掀起学习贯彻监察法的热潮,让街道机关干部、监察对象快速了解掌握监察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从而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本次宣讲会邀请省纪委审理室主任杨光同志对监察法进行解读。杨主任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多次就反腐败形势、如何突破大要案、党纪条规适用等课题在系统内进行授课,是全省反腐倡廉师资库成员。杨光主任从制定监察法的意义、监察制度改革及监察法的产生过程、监察法制定的理论和实践渊源、监察法主要内容、监察法主要焦点、正确行使监察权等六个方面对结合实践背景、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实践操作过程及具体案件,深入浅出、简单明了生动地对监察法进行了解读和宣传,内容丰富、深入人心。
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本次宣讲活动不仅让大家熟悉了解监察法,树立了新法的意识和理念,更是摒弃了很多有争议的社会议论,进一步揭开了监察法监察委的神秘面纱,对基层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指导实践履职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金陵高职校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