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和工勤人员垃圾分类法律意识,培养个人垃圾分类意识,1月11日上午8时,朝天宫街道垃分办、朝天宫城管中队、张府园社区及社会志愿者在张府园地铁口开展有口皆“杯”,分就对“赖”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街道垃分办负责人徐运斌这样说:“垃圾分类的落实在于个人,做为生活、工作在南京的人们,我们应该有主人翁意识,大家自觉的在家里和单位履行垃圾分类的义务,在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生活垃圾产出,为南京的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城管中队中队长许洪政这样说:“根据条例的规定,拒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个人将面临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单位将面临5到50万的罚款。条例的出台不是为了去罚款,而是用法律来约束不自觉的人(单位)。近期,我中队也对辖区内几个拒不履行义务的店家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处罚后我们也多次上门检查,发现他们确实能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希望相关的店铺和单位能自觉主动地去履行垃圾分类义务,而不是被处罚后才被动落实”。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让我们人人动手,全民参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创我们生活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