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提高居民文明素养,营造小区文明、有序、和谐的良好友邻氛围。9月13日晚,下庙社区居民学校工作人员联合燕子矶派出所,在辖区内进行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活动前期,社区居民学校就通过在各楼道内张贴文明养犬宣传海报和《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摘要,利用小区微信群、电子屏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依法、文明养犬等下相关内容。13日晚上7点30分,吃过晚饭出来散步的居民很多,遛狗的人员也不少,纵观辖区内,基本遛狗的都拴着绳子,只有小部分人员,很随意的遛狗。领队的警官遇到这样的居民,会主动走上前去,向业主普及养犬的法律条例,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经过一系列的普法工作,对于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业主表示愿意配合。
经过一晚上的整治和宣传活动,共计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共计5例,后期下庙社区居民学校会继续联合派出所,加强辖区内业主依法文明养犬的意识。
下庙社区居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