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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长芦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白玉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新区长芦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白玉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今年512日是全国第12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5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防灾减灾期间各项工作,新区长芦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于513日在白玉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综合执法大队人员首先给市民讲解了《防震减灾法》、《安全生产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并从以下方面对市民进行宣传:

一是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由所在单位和相关机构组织的防震减灾活动,所有人都应经积极参加。

二是地震发生时的应急反应。人员密集场所发生地震时应避免慌乱、乱跑,避免造成人群拥挤,踩踏,迅速在墙角躲好,利用书籍等物品保护头部,待地震平稳后有秩序离开建筑物内,到达户外开阔场地。

三是保护地震监测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

最后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和白玉社区工作人员给市民播放防灾减灾宣传视频,并发放宣传手册,向市民传授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置能力的经验,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