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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1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职业学校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公开出版的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教辅类材料等。

教育研究成果奖成果完成人为各职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上述单位在职在岗人员。

(二)推荐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2.在解决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培养质量、提高教学效果。 

3.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成果还需符合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推荐要求

1.已获得厅局级(不含省辖市政府)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

2.已申报江苏省教科院组织的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成果不得兼报。

3.每校申报一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

2.申报成果一式2份。专著类成果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各1份;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成果若有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等,可作为附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3.请各校于5月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根据《2016年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附件4),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送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604室,并发送《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和《2016年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联系人:张玲,联系电话:84456486,电子邮箱:njzjkt@126.com

 

 

附件:

1.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

2.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3.2016年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4.2016年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关于通知的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