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
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教高师[2014]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20年南京市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20〕3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进行2020年度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南京市职业学校全体教师(含在职聘用教师)
二、审验时间、地点
审验地点: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305室
审验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各校审验的具体安排见下表:
学 校 | 审验时间 |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京卫生学校、南京市中等专业(走读)学校 | 1月13日上午 |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 1月13日下午 |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京医药中专、江苏省妇女干部学校、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江苏传媒学校 | 1月14日上午 |
南京商业学校、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1月14日下午 |
南京浦口中等专业学校、浦口教师进修学校、南京广播电视大学浦口分校、南京六合中等专业学校、南京体育运动学校 | 1月15日上午 |
高淳中等专业学校、溧水中等专业学校 | 1月15日下午 |
三、审验要求
1.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数的认定按《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2020年南京市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校本研修学时数认定,依据各校的校本培训计划及相应的学习材料、签到等佐证材料,市人社局线上平台完成的公需科目培训计入校本研修。
区以上培训学时数认定,依据江苏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http://www.jste.net.cn)中的2020年度学时数。其中的其它培训学时认定,主要依据“宁教高师[2014]3号”文件,由各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并录入“省培训管理平台”。对于市教育局及其各处室、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培训,可作为区以上培训,纳入其它培训学时中,须提供佐证材料。
2.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南京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做好学时审验的宣传发动,收集、整理、审核材料等,将市级教研、校本研修、其它培训学时登记,规范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及审验名册等。
3.学时审验需携带以下材料:
(1)从南京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网(www.njzj.net)教研学时平台中下载打印的全校2020年度教研学时统计表。
(2)从省培训管理平台中导出的全校教师2020年度学时统计表。
(3)2020年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名册。
注:以上(2)、(3)表的人员名单顺序需一致。
(4)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5)各校的校本培训计划,相关的学时证明佐证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教师培训科联系,联系人:张莉、王慧群,联系电话:84450175。
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