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职社[2017]26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全面提升我市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完善职业学校教学自我诊断与改进的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职﹝2016﹞14号)以及《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各区教育局、各校贯彻落实。
市教育局成立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各区、各校在实施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专家组联系,联系人:刘建刚、83639947。工作邮箱:njzsc26@163.com。
附件:1.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专家组名单
南京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附件1
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职﹝2016﹞14号)等文件精神,有序组织、有力推进实施全市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以下简称“诊改”),促进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特研究制订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目标与任务
健全完善基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建立学校自主诊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促进职业学校在建立诊改制度基础上,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具体任务是:
(一)建立诊改制度。从2017年开始,在全市职业学校逐步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引导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教职成司函〔2016〕37号附件)和《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指标体系(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认真查找不足,着力改进提升。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职业学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的主体责任。建立起一支能承担运行、监控、改进等任务,配备齐全的专兼职质量管理队伍,通过业务培训与考核,把握质量目标,掌握质量标准,定期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并形成良性循环,促进职业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建构工作机制。通过大约3-5年的努力,围绕提高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推进、职业学校自主诊改、利益相关方有效参与、主管(办)部门协同改进的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和运行机制。整改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并依法依规发布社会关注的人才培养核心数据。
(四)提高诊改水平。引导职业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完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在内部管理运行中的状态分析和监控功能,依据相关数据深化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查找问题与薄弱环节,推动持续改进,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有序提高。
二、诊改对象
本市所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及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首期诊改分二批进行。
1.第一批。5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017年全面启动并实施。
2.第二批。所有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国示范校除外)、其余职业学校,2017年12月底全面启动并实施。
三、诊改组织及职责
成立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诊改领导小组、专家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职教(成人)教研室;各校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自主开展诊改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级诊改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
1.组织市级专家和学校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诊改培训,全面学习和掌握诊改内涵及工作要求。
2.制定我市职业学校教学诊改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动与相关保障工作。
3.审定各职业学校诊改实施方案。
4.指导并参与职业学校开展诊断工作,审定职业学校改进工作方案,检查职业学校教学改进情况,评审其改进效果。
5.督促学校完善抽样复核条件,对我市抽样复核的职业学校进行初审。
6.在线完成本市数据的初审。
7.配合省专家委员会做好数据复核和现场复核工作,对我市接受抽样复核的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8.定期总结并向省级专家委员会通报我市诊改工作进程。
(二)校级诊改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校按照省、市诊改方案要求制定校级诊改方案,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诊改领导小组,做到全校动员、全员参与。在江苏省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及时准确录入学校状态数据并定期更新,及时掌握和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形成学校自主诊断、自我改进的常态化诊改机制。
1.组织全员培训,把握诊改内涵与要求,掌握诊改内容和方法。
2.确立诊改制度,编制学校诊改工作实施方案。
3.建构诊改工作运行机制,完善组织、经费等保障条件。
4.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完善抽样复核条件。
5.根据状态数据平台填报要求,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收集、整理、汇总、采集数据(包括文字性描述)和校内审核。
6.对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多层面开展常态化自主诊断、自我改进。
7.依据诊断结果,改进各项工作。
8.定期总结诊改工作,撰写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填写《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
9.接受诊改专家组的抽样复核与指导。
四、诊改内容
(一)诊断项目
按照江苏省职业学校诊改项目(5个诊断项目、25个诊断要素、273个诊断点),具体内容见《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指标体系(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
(二)诊改结论
复核结论依据学校自主诊改结果与复核结果的吻合程度,分为“有效”“待改进”“异常”三种。三种复核结论的评判标准如下:
1.有效——本方案25个诊断要素中,自我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20个,改进措施针对性强,改进工作切实有效。
2.异常——本方案25个诊断要素中,自我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15个,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改进成效不明显。
3.待改进——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改进措施针对性一般,改进成效一般。
复核结论将作为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学校须根据复核工作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对于复核结论为“异常”的学校,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周期1年。整改期满专家组重新复核,复核结论仍为“异常”的,建议主管(办)部门停止其招生资格。
五、诊改流程
省、市、校实行自下而上的三级诊改方式,即校级自主诊改、市级专家组初审、省级专委会复核。基本流程为:
1.学校制定诊改工作制度,建构诊改工作机制;依据平台要求填报数据;按要求组织诊断与改进工作;完成诊改工作报告。
2.市级专家组对辖区内职业学校诊改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工作状态数据和抽样复核条件进行初审。
3.省级专委会组织抽样在线复核和现场复核,报教育厅审定并公示、公布,撰写省级年度诊改工作报告。
六、工作安排
我市职业学校首期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为学习贯彻阶段(2017年9月—2017年12月)
各职业学校组织学习诊改理念,深化对诊改工作的认识,领会诊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重点,建立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和运行机制。各校以省诊改指导方案为基础,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诊改工作的重点、要求、周期和组织,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各校实施方案须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学校自主诊改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第二阶段为诊改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20年8月)
1.自主诊改
各职业学校根据本校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指标体系(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开展自主诊改,撰写自我诊改报告。学校撰写自我诊改报告须对照诊断要素逐项进行写实性表述,包括自我诊断的主要形式和依据、目标达成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改进对策与实施等基本内容,自我诊改情况应纳入年度质量报告。学校自主诊改可以安排校内人员实施,也可自主聘请校外专家参加。
2.稳步推进
市诊改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定期会商诊改工作,组织相关培训、研讨等活动,加强学习交流,解决诊改工作过程中的问题,提高诊改工作实际效果,全面保障诊改工作成效。
3.抽样复核
抽样复核每3-5年一个周期,原则上为3年。第一个周期为2018-2020年。全市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改覆盖面100%、抽样复核面不低于70%。第一个周期的抽样复核工作于2018年启动,首先从我市5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实施,此后抽样复核工作将成为常态每年定期开展。
(1)按照诊改方案和实际需要,抽样确定复核学校,学校也可主动申请复核。被确定复核的学校在自我诊改基础上提交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五年发展规划、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年度质量报告等材料。
(2)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专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授权专家小组)确定。现场复核在学校正常教学状态下进行,主要包括:专家组通过状态数据独立判断学校教学工作状态,对照学校自我诊改报告等材料确定现场复核重点;专家团队现场复核;撰写现场复核报告。专家组现场复核结束后,专家个人意见和专家组意见(不含结论建议)口头反馈学校。
(3)落实改进。学校根据认定的复核报告深化改进工作,并在完成改进工作后进行总结。
(三)第三阶段为总结收尾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2月)
市教育局对职业学校诊改工作进行总结并报省教育厅进行复核,启动第二周期的诊改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章立制
1.职业学校要坚持质量为本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和完善教学诊改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机制。
2.突出教学诊改工作在自我质量保证过程中的地位,诊改与改进要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强化诊改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化。
3.市教育局原则上于每年年底前公布下一年度接受复核的学校名单。建立诊断与改进工作信息公告制度,政策、文件、方案、标准、程序以及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公开,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数据采集
1.职业学校当年采集的数据,上网提交后不得更改。数据采集由学校把关,校长负责,提前认真核准,做好备份。
2.学校填报数据,务必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所有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准确,留有佐证,以备复核,不得虚报、瞒报、漏报、错报。
(三)组织保障
1.全市诊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与实施,按省教育厅要求及时完成诊改任务。
2.校级诊改工作由学校按照市级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诊改任务。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提前完成。
3.各校必须为方案研制和抽样复核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实施效果。市教育局为市级诊改及相应指导工作安排专项经费。
(四)诊改纪律
执行教育部诊改方案“纪律与监督”的规定,向社会公示、公布诊改结论,同时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具体要求如下:
1.专家现场审核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的制度与标准。
2.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社会反响差的专家,应及时调整或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附件2
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潘东标 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子亮 南京市教育局职社处处长
章 宏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主任
组 员:张荣胜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史献平 南京卫生学校校长
姚 峰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刘 昊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周乐山 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朱国美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张 勇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殷树凤 南京商业学校校长
童礼荣 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尤根地 南京浦口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许本洲 南京六合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王小林 南京江宁高等职业学校校长
胡新春 江苏省溧水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赵新华 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杨晓华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校长
朱 琰 江苏省戏剧学校校长
潘昌义 江苏广播电视学校校长
潘大春 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校长
吴志忠 南京交通中等专业学校书记
何 薇 南京市医药中等专业学校书记
管 冰 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刘建刚 南京市教育局职社处主任科员
孔晓华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副主任
附件3
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专家组名单
组 长:潘东标 南京市教育局
副 组 长:黄子亮 南京市教育局职社处
章 宏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秘 书 长:刘建刚 南京市教育局职社处
孔晓华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组 员:王 旭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唐晓曦 南京卫生学校
刘 辉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刘雪莲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
王 轩 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
姜 丽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
张 勇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汤向阳 南京商业学校
吴恩朝 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
狄昌进 南京浦口中等专业学校
呙克鹏 南京六合中等专业学校
陈为高 南京江宁高等职业学校
张志和 江苏省溧水中等专业学校
丁金水 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
张益飞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姚 艳 江苏省戏剧学校
龚海伟 江苏广播电视学校
刘宁俊 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
刘明军 南京交通中等专业学校
何 薇 南京市医药中等专业学校
管 冰 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
马永飞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胡卫芳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专家组秘书处设在市职教(成人)教研室,联络员:徐歆。